2、报考专科专业须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;报考本科专业须属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生(含在读专科生),未取得专科学历报考本科的考生,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前,须取得原所学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。原所学专业与现报考专业不相同的,应根据现报考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,加考部分课程。
3、参加助学班的考生在选定专业报名注册后,要参加该专业的学习,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每学期考试课程安排可上网查询。
4、学期考试的时间安排为:国家统考课程为每学年考试2次(分别为4月、10月),省考课程为每学期末考试;当次考试未通过者可于下次重新考试;办理毕业证书时间为每年6月、12月。
5、考生在考试中凡有舞弊行为的,不论何种情况,一律取消该次考试资格,且一年内不准报考,性质严重者二年或三年不准报考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:是在职人员的,通知单位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;是党员的,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处分,或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。